MBA、MEM、MPAcc專業碩士學位項目是學校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國家特別是遼寧區域經濟發展培養了大批高素質管理人才。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為更好地規范MBA、MEM、MPAcc專業碩士學位項目管理,擴大辦學規模,保證培養質量,調動辦學學院積極性,特制定我校關于MBA、MEM、MPAcc專業碩士學位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MBA、MEM和MPAcc專業碩士學位項目。
第二條 學校設置MBA、MEM、MPAcc教育指導委員會和教學指導委員會。其職責分別是對MBA、MEM、MPAcc項目教育、教學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指導和決策。
第三條 管理學院設置研究生工作辦公室,同時下設MBA教育中心、MEM教育中心、MPAcc教育中心。三個教育中心對外是學校二級機構,對內是隸屬管理學院的內部機構,與管理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統一領導。
第四條 管理學院負責MBA、MEM、MPAcc的招生宣傳、生源組織及復試工作;負責思想政治教育、黨團組織建設、學生日常管理、學費收繳、職業發展與就業、校友會及“聯合會”工作等。
第五條 管理學院負責MBA、MEM、MPAcc培養全過程的組織與質量建設工作。包括:培養計劃制定和培養方案擬訂、課程安排與考核,導師遴選、兼職和外聘教師管理、師資培訓,課程建設與改革、實踐活動、案例庫建設和專題調研,學位論文開題、中期檢查、預答辯、答辯組織及實施,授位信息初審上報等工作。
第六條 管理學院成立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對包括MBA、MEM、MPAcc在內的學院研究生教育教學發展提出建設性指導意見,對MBA、MEM、MPAcc師資、課程和教材建設、學位論文等培養工作進行規劃和指導,并對其質量提升進行監督。
第七條 研究生院統籌MBA、MEM、MPAcc教育工作。審定MBA、MEM、MPAcc招生計劃,組織復試、調劑及擬錄取,審批培養方案和培養計劃,監管培養過程和培養質量,上報授位信息,指導教學改革、課程建設、學生工作等。
第八條 學校研究生教育督巡專家組負責MBA、MEM、MPAcc教育質量的監督、巡查、評估、研究、建議等工作。
第九條 管理學院經學校批準,設置專職管理人員,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兼職人員。
第十條 MBA、MEM、MPAcc學費收繳標準由學校確定,MBA、MEM、非全日制MPAcc的學費總收入由學校和學院按4:6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 全日制MPAcc教育教學經費列入學校預算。
第十二條 劃撥到管理學院經費主要用于支付MBA、MEM、非全日制MPAcc的各類課酬、論文指導費、課程建設費、師資培訓費、專家講座費、面試及素質拓展費、移動課堂和企業實習、實踐及實訓費、教學過程質量檢查等有關經費和教學條件建設費、學生活動費、兼職管理人員工資、日常管理經費、學位點建設、優質績效獎勵、學院發展等。優質績效獎勵不超過學院分配總經費的30%。
第十三條 MBA、MEM、MPAcc教育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遼寧省有關政策與規定。
第十四條 學院涉及的各類酬金支付標準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學校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