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和監督體系建設的意見》(學位〔2014〕3號)和《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監督體系,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樹立科學的質量觀,以研究生和導師為核心,以學院為主體,圍繞研究生教育基本活動,健全質量保障體系,強化質量主體職責,明確校、院二級研究生管理職能。在保證研究生教育基本質量的基礎上,創新培養機制,激發研究生、導師和學院追求卓越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人才培養水平。
二、目標與標準
建設目標:根據學校“立足遼寧、輻射全國、以工為主”的辦學定位,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導向,形成研究生教育層次、類型、規模、結構與學校發展相匹配的局面,強化內涵式發展,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
完善學位授予標準。根據國家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結合學校研究生教育目標和學科發展狀況,按學科進一步完善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標準。
構建學位授權點與學科建設的協同機制。合理布局學位點,制定學位點設置與調整辦法。圍繞學科建設目標,根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制定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的動態調整辦法,明確標準,規范程序,服務區域,優化結構,發展特色。
三、招生管理
優化招生指標配置。根據國家、區域發展需求和學校建設、發展目標,深化招生計劃管理改革,構建研究生計劃分配評估體系,合理確定各學位點結構和規模;優先滿足優勢學科、供給側需求大的學科,加強對基礎學科、特色學科、前沿學科及新興交叉學科的支持,以培養質量為引導,制定研究生招生計劃動態調整機制。
改革招生選拔制度。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完善招生選拔方式,充分發揮導師在錄取各環節的作用;深化博士生招生申請-審核制改革,探索本碩博連讀人才培養快速通道,實現由申請審核、本碩推免、碩博連讀等多種形式的研究生招生渠道;進一步完善招生工作管理和監督制度,強化信息公開制度。
四、培養過程管理
完善培養方案。進一步開展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點培養體系建設工作,根據學生層次、類別,保證本、碩、博培養體系的有效銜接。學術型人才以強化科研創新能力為重點,應用型人才以提升應用實踐能力為導向,構建符合社會需要、區域人才培養需求、學科發展急需的研究生培養體系。
加強課程體系改革。強化一級學科課程體系建設,鼓勵學科間課程的交叉性和融合;以學科核心課程建設為主導,建設一批校級、省級、國家級特色課程,發展網絡教育方式,形成教學資源互補的新型教育環境;以提升實踐能力為抓手,加強聯合培養基地建設,加大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課比例,規范實踐環節,強化考核力度,確保學生實踐能力提升。
建立大數據教育質量監控體系。建立并完善基于大數據的研究生培養體系、質量評價體系;完善校、院二級研究生管理制度建設、隊伍建設、機制建設;完善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質量評價,完善研究生分流淘汰機制,實現研究生培養環節的規范化和科學化。
建立協同培養人才機制。進一步推進與國家、區域重點研究機構、大型企業集團協同的人才培養,共建研究生培養基地,拓展我校研究生培養條件、環境和空間,通過研究生培養基地、實踐基地,有效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實踐創新能力,保障我校研究生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優質培養。
加強立德樹人教育。開辟多方位思想教育陣地,加強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研究,引領研究生思想潮流;鼓勵研究生參加科技創新、學術創新活動,激活研究生創新思維和創新熱情,推進創新創業教育與研究生培養過程的深度融合;鼓勵研究生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增強社會責任感;關注研究生心理健康,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活動。
加強科學道德與學術規范教育。將科學道德、學術規范、學術倫理和職業道德教育納入教育環節,鞏固科研誠信和學術道德建設的長效機制,嚴懲學術不端行為。
加強國際化培養。加大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力度,推動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加大對研究生出國出境訪學研究、短期交流、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支持力度;擴大留學生規模,提升留學生源質量,加速教育國際化進程。
五、學位論文工作管理
設置學位點責任教授制度。各學位點設置學位點責任教授,由學科帶頭人或學術帶頭人擔任,碩士點可根據學科方向設置一人或多人,博士點原則設置一人;制定學位點責任教授工作規范。
選題工作。指導教師作為學生選題和撰寫開題報告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學生選題工作認真把關,并指導學生制定詳細的課題進度計劃。
開題工作。開題報告實行開題評審組負責制,開題評審組組長由學位點責任教授或其指定的人員擔任,對學位點責任教授負責;開題評審組長負責開題過程修改內容的認定;研究生教育督巡專家組對開題過程及開題報告進行監督和抽查。
中期檢查工作。充分重視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的重要性,通過導師自查、學院專家組檢查等環節,對學位論文研究工作量等方面認真評估,落實中期淘汰機制;充分發揮研究生教育督巡專家組對中期論文檢查工作的督巡作用。
規范和加強學位論文評審制度。進一步規范學位論文評審程序,建成學位論文全盲審制度,實現博士生學位論文全盲審,碩士學位論文校外全盲審;同時,激勵高水平學位論文產出,建立免盲審制度,完善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結果的使用。
嚴格規范論文預答辯、答辯和學位授予制度。強化并完善以提升論文質量為主的學位論文預答辯、答辯、學位評定委員會評議及學位論文全程跟蹤評審和追責制度;落實學位點責任教授制,學位點責任教授對學位論文質量具有一票否決權。杜絕以學位論文盲審通過為最終目標的“闖關”現象,確保學位授予質量。
六、導師崗位管理
強化師德師風建設。把思想政治素質、教書育人、學術道德作為導師的基本職責。完善導師崗位責任制度和考核評價辦法,落實指導教師作為研究生教育第一責任人的地位和職責。
加強研究生指導教師聘任和管理工作。完善博士生指導教師聘任和管理辦法、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和管理辦法,切實落實指導教師資格審核制度,強化導師進入-退出機制。
強化指導教師團隊建設。推進研究生指導教師團隊化建設,落實團隊集體指導制度,進一步明確團隊帶頭人在研究生培養過程的責任與義務;建立根據研究生指導教師團隊的科研、師資、培養質量等情況的招生計劃分配制度,建立對優秀指導教師團隊激勵,對行為失范導師團隊處罰的機制。
加強導師交流與培訓。提升導師隊伍的研究水平和國際化視野,鼓勵指導教師與國外高水平大學及科研機構合作;加強新導師培訓,交流推廣優秀導師的指導經驗,提高導師隊伍整體指導能力。完善校企(院、所)雙導師制度。
七、研究生管理與服務
健全研究生獎助制度。發揮國家、學校、學院、企業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等對研究生學習的激勵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獎、助學金的評選、管理和發放工作機制,確保資金落實到位;拓寬研究生獎助學金來源渠道,積極吸引政府、社會、慈善機構捐助,逐步建成獎勵效果明顯、扶貧幫困到位的獎助體系。
建立研究生正當權益保護機制。完善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正當利益訴求和申訴機制,保證訴求和申訴渠道暢通,加強研究生正當權益保護。
完善研究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制度。健全研究生就業市場和信息服務體系,加大研究生創新創業的培訓與幫扶力度。鼓勵研究生面向行業重要企事業部門就業、創業,促進研究生就業質量的進一步提高。
八、條件保障與質量監督
建立研究生教育督巡機制。學校成立研究生教育督巡專家組,獨立開展研究生教育工作監督、巡查、評估、研究、建議等工作。專家組采取綜合巡查與重點督查相結合、定期督查與長期巡查相結合、評估評價與研究建議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
建立質量跟蹤與反饋機制。通過監督、巡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建議;通過研究生培養過程的研究,探索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內容、方向。
實施質量信息公開。定期發布研究生培養質量年度報告,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九、質量管理與質量文化
完善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質量管理機制。建立校、院兩級研究生培養質量保障體系;建立研究生教育督巡專家組,獨立開展研究生教育督巡工作,實現學校、學院、督巡專家組相互支撐,科學化的研究生培養機制、管理模式,保證研究生教育全過程質量提升和可持續發展。
提升質量管理文化。建立研究生培養質量評估體系,通過以學院為主體、以導師為核心的研究生教育質量過程監控,提升導師、研究生和管理人員的質量意識,形成以質量為核心的研究生培養文化。
十、其他
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