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具有我校鮮明特色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幾點意見》、《關于做好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按照不同專業學位設置的特殊要求和我校培養特色,特制定本規定。
一、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一)培養目標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掌握某一專業(或職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和社會責任感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基本要求
1. 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
2. 系統掌握本專業學位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備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所要求的知識和能力,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 熟練掌握和運用一門外語。
4. 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具備團隊協作精神。
二、學習方式與年限
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
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為2-3年。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年限為3-5年。
三、培養方式
(一)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為導師負責制。實行校內外雙導師制,以校內導師指導為主,校外導師參與實踐過程、項目研究、課程與論文等多個環節的指導工作。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采用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學位論文的培養方式,三部分內容可以交叉進行。
四、培養方案
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在培養目標、課程設置、教學理念、培養模式、質量標準和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與學術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
培養方案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主要依據,針對不同類別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特點,堅持科學、規范的原則,既要反映國家對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的基本要求,又要體現我校的辦學優勢和特色。
制(修)訂培養方案,應邀請企業和行業領域實踐專家參與,在確定本專業學位研究生所應具備的知識結構基礎上,重點圍繞提升研究生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提高就業與創業的能力來開展。培養方案應包括培養目標、專業方向、培養方式與學習年限、課程設置與學分要求、專業實踐、學位論文要求、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等。
培養方案一般三年修訂一次,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簽署意見后,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審核,校學位委員會審批通過并備案后執行。
五、培養計劃
(一)碩士生入學后一個月內,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依據培養方案要求,結合研究方向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制定研究生的個人培養計劃。個人培養計劃包括課程學習計劃和論文工作計劃,課程學習計劃要對學位課程、必修環節、專業實踐、選修課程、課程學分與考核方式等做出具體安排;論文工作計劃包括文獻閱讀與論文選題、論文研究的內容與方法及工作進度等,在研究生開題報告中詳細陳述。
(二)培養計劃是對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和授予學位進行審查的依據。培養計劃確定后,應嚴格遵守。在執行培養計劃的過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須在每學期選課期間修改,修改后的課程學習計劃,經導師同意后報研究生院審核批準。
六、課程學習
課程要依據各專業類別教育指導委員會的指導性意見并結合我校特色和實際來設置,注重研究生扎實的基礎理論與專業知識、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的培養,特別是要增加案例課程和能力訓練課程的比重;課程教學要理論聯系實際,加強互動式教學,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注重培養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
(一)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各專業學位類別對總學分和學位課學分有不同的要求。我校各專業學位類別具體的課程設置和學分要求如下:
1. 工程碩士(ME)
總學分不少于31學分。公共課程(6學分),基礎理論類課程(不少于4學分),專業技術類課程(不少于7學分),職業素質課(不少于4學分),必修環節和選修課。
2. 工商管理碩士(MBA)
總學分不少于51個學分。公共課程(6學分),基礎理論類課程,專業類課程,必修環節和選修課。
3. 會計碩士(MPAcc)
總學分不少于43學分。公共必修課(8學分),專業必修課(12學分),專業選修課(不少于8學分),任選課(不少于5學分),實踐課(7學分),必修環節。
4. 工程管理碩士(MEM)
總學分不少于31學分。公共課程(6學分),基礎理論類課程(不少于4學分),專業技術類課程(不少于7學分),職業素質課(4學分),必修環節和選修課。
5. 翻譯碩士(MTI)
總學分不少于42學分。公共課(6學分),基礎理論課(6學分),專業方向課(不少于8學分),必修環節和選修課(不少于18學分)。
6. 公共管理碩士(MPA)
總學分不少于39學分。公共課和基礎理論課(不少于17學分),專業方向必修課(不少于8學分),職業素質課(不少于9學分),必修環節和選修課。
7. 應用統計碩士
總學分不低于41學分。公共基礎課(4學分),專業基礎課(不低于15學分),專業方向課(不低于12學分),實踐課(7學分),必修環節和選修課。
(二)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課程學習在校內進行,一般一年修完課程學分;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課程學習主要采取集中授課或周末授課的方式,主要在學校進行,條件允許也可以采取產學研結合的方式授課,一般兩年內修完課程學分。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學習、成績管理以及考務工作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七、專業實踐
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過程中重要的教學環節,面向行業領域進行充分的、高質量的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教育質量的重要保證。
各專業類別與專業領域應加強校外實踐基地建設,保障開展專業實踐的條件,推進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積極探索人才培養的供需互動機制,創新研究生培養模式。
專業實踐必須是面向本專業類別或領域的實際工作,內容包括應用研究、專業調研、專業實驗、專業實習等。各專業類別或專業領域應制定專業實踐教學大綱。專業實踐考核依據學校相關文件和專業實踐教學大綱進行。專業實踐是學位論文的前期基礎,應強化專業實踐與論文工作的有效結合。
各類別專業學位專業實踐主要組織形式與時間要求:
工程碩士:進入學校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校外培養基地開展實踐,進入導師工程項目合作企業開展實踐;專業實踐時間不少于半年,應屆本科畢業考取研究生的專業實踐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年。
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翻譯碩士:進入學校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校外培養基地開展實踐,進入導師項目合作單位開展實踐,進入其它符合要求的行業企業開展實踐;專業實踐時間不少于半年。
公共管理碩士:進入研究生校外培養基地開展實踐,進入政府部門或非政府公共機構開展實踐;專業實踐時間不少于三個月。
工商管理碩士教育強調密切聯系企業管理實踐,學生在學期間至少要完成一個解決實際問題的分析報告。
八、學位論文
學位論文選題應來源于應用課題或現實問題,須有明確的職業背景和應用價值。把握好專業學位論文的規格和標準。學位論文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可采用調研報告、應用研究、規劃設計、產品開發、案例分析、方法的實證研究、數據分析報告、工程/項目管理等形式。
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指導下由研究生獨立完成,研究生應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的見解,與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礎上繼續進行研究的課題,必須在論文中明確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論文要體現出研究生的工作量和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論文工作量要飽滿,工程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等應至少有一學年的論文工作時間,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翻譯碩士等至少應有九個月的論文工作時間;論文寫作要求概念清晰、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文理通順,版式規范。
(一)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
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后應在導師指導下,查閱文獻資料,盡早確定課題方向,完成論文選題。全日制研究生的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一般應于第三學期前十周內完成,2年畢業的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在第三學期前兩周內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一般應于第三學期末或第四學期初完成。
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包括的主要內容:選題依據、研究方案、預期目標、預期成果;學位論文工作計劃和主要參考文獻等。基本要求為:字數應在5000字以上;閱讀的主要參考文獻在2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獻不少于10篇。
開題報告在專業范圍內相對集中、公開地進行,并由以碩士生導師為主體組成的審查小組(3~5人組成)評審。學位論文開題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課題研究,但可以在一個月后重新開題。學位論文研究中途改題者,必須重新開題并通過評審。凡重新開題而未通過評審者,終止對其培養。
(二)論文中期檢查
全日制研究生的學位論文中期檢查一般在第四學期末前完成,2年畢業的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在第四學期前三周內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中期檢查在開題后6個月到9個月內完成。中期檢查的主要內容為:論文工作是否按開題報告預定的內容及進度進行;已完成的研究內容及結果;目前存在的或預期可能會出現問題;論文按時完成的可能性等。
(三)學位論文撰寫
學位論文是研究生研究工作的全面總結,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學術文獻資料,是申請和授予碩士學位的基本依據。學位論文撰寫是碩士生培養過程的基本訓練之一,必須按照規范認真執行。
學位論文一般應包括:選題的背景及意義、國內外研究動態、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和途徑、本人在課題中所做的工作、研究或設計的理論方法與試驗手段、數據處理、必要的圖表曲線、結論和所引用的參考文獻等。要求立論正確,數據可靠,分析嚴謹,計算正確,圖表清晰,要嚴格按研究生院規定的模板排版印刷。
(四)學位論文評審與答辯
學校每年集中進行論文的評審與答辯工作。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論文完成后,須向所在院系和研究生院提出論文答辯申請。相關部門要對研究生的答辯資格進行審查,審查通過方可進入論文評審與答辯程序。學位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中,應有相關行業實踐領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碩士學位論文的評審與答辯按照《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和答辯的有關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
九、學位與學籍
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完成畢業(學位)論文并通過答辯,達到學校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研究生在校學習已滿基本學習年限,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畢業(學位)論文完成,但未達到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研究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準予畢業的研究生,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做出授予學位的決定后方可獲得碩士學位。具體學位授予程序按照《華北電力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執行。
十、其它
本規定自2017級研究生開始執行。
凡在本規定發布之前原有文件與本規定不符之處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