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吸引優(yōu)質生源,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奮發(fā)向上。根據《關于進一步落實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財科教〔2017〕21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現(xiàn)有碩士研究生獎助體系,特設立MPA新生獎學金。
一、評選對象
我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并正式錄取的MPA新生,按規(guī)定已完成注冊報到等相關手續(xù)。
二、獎勵標準和獲獎比例
新生獎學金分設三個等級,具體獎勵標準和獲獎比例如下:
(1)一等獎:獎金10000元(稅前)/人,獲獎比例不超過2.5%。
(2)二等獎:獎金8000元(稅前)/人,獲獎比例不超過5%。
(3)三等獎:獎金5000元(稅前)/人,獲獎比例不超過7.5%。
三、獲得新生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yōu),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團結協(xié)作精神;
四、評選原則和依據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根據當年實際錄取情況和成績排名,由新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制定名額分配方案,學生參評資格審核后確定獲獎名單并予以公示。
五、獎學金發(fā)放管理
公示無異議后,學校為獲獎學生頒發(fā)榮譽證書,并將新生獎學金一次性發(fā)放至學生的個人賬戶。